北京荣乘讨债公司
关于我们 服务项目 新闻中心 案例展示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讨债技巧

遇到公司不给钱怎么要账最好

发布者:北京荣乘要账公司

北京要账公司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个人、个体工商户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各种突发、疑难、棘手事件的债务追收咨询工作,取得不凡业绩,取得广大客户和社会的认可。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可见,企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受其经营范围限制的。

谁来保证企业的回款率?怎样对企业应收账款工作进行管理?回款遇到问题如何采取措施补救和破解?北京要账公司一一解答,并且告诉大家三个妙招,这三个妙招可以为回款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目前,债权转让制度在各国立法中已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德国民法典》在第四章作专章论述,条款从第398条到第413条;《意大利民法典》在第一章债的总论中第五节作专门论述,条款从第1260条至第1267条;《澳门民法典》在债权及债务之移转一章中以第571条至第582条的篇幅做出规定。此外,《日本民法典》第460条至473条、《荷兰民法典》第1065至1078条、《阿根廷民法典》第752至757条、《法国民法典》第1689条至1701条均对债权转让作了详尽规定。同时,各国均规定债权转让的有效要件应包括债权有效存在、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债权内容不得改变、转让的债权具有可转让性等。

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适用“先本后息”的清偿顺序原则计算执行付款,即:先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再清偿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有观点认为,本案中钱某的履行行为不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应判决驳回原告孙某的诉讼请求。首先,第74条对债务人的行为仅规定了3种可予撤销的情形:一是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二是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三是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合同法74条未将债务人的任意履行行为纳入其中,孙某行使撤销权无法律依据。其次,在债权真实的情况下,债权人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其受偿债权的行为,因债权成立在先,故而不违反善意取得制度所要求的等价原则,应当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