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乘讨债公司
关于我们 服务项目 新闻中心 案例展示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讨债技巧

合肥市要账公司

发布者:北京荣乘要账公司

北京要债公司专业提供各类债务追收服务,多年来公司已成长为具有科学管理 体系、专业操作流程、完整运营模式的专业机构,具有遍布全国的合作伙伴和服务平台,拥有精通法律专业知识、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和调查员,以及具备丰富 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经验的专业队伍。

如果贷款的法定利率得以调整,那么在其期限内的贷款合同利率是否也随之调整?央行规定,不管法定利率是如何调整的,但只要是银行发放出去的贷款,只要在贷款未到期的期间都按照合同上约定的利率执行,只有在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到期后才实行新的利率。

关于金融不良债权受让后应如何计息的问题,因金融不良债权的处置属于特殊历史遗留问题,利息计算兼具法律性和政策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简称“《纪要》”)第九条的规定:“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二他字第21号函答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答复:《纪要》所要解决的问题实质是如何解决和化解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其主要目的在于规范金融不良债权转让行为,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根据《纪要》的精神和目的,涉及非国有企业债务人的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纠纷案件,亦应参照适用《纪要》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13)执他字第4号函答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答复:非金融机构受让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融不良债权能否在执行程序中向非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受让日后利息的问题,应当参照《纪要》的精神处理;《纪要》发布后,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机构或个人受让金融不良债权的,受让日之后不再计付利息,利息包括迟延履行利息。

4、 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一些信誉较差的债务人在借款的时候寻找各种理由将借款证据合同拖延,让出借人没有完备的借款证据,或者证据是无效的。对于这种情况,北京湘军在成都、湛江、汕头等多个城市都发现了类似的情况,需要我们出借人认真注意。

一年一度的高考已经结束,对于莘莘学子来说,十几年的寒窗苦读,高考是他们实现人生梦想的一次最重要的机遇,每个家长和考生都寄予很高的期望。小编在这里要说的是:考生能否进入心仪学府,不仅仅取决于考生理想的成绩,还包括考生的父母是否存在失信情形。如果父母上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对于部分政审严格的学校来说,孩子的资格审查将很有可能无法通过,因此耽误了孩子的美好前程事儿就闹大了。